Category Archives: 原创

“网络文化大革命”?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三十五条:
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、出版、集会、结社、游行、示威的自由。

从秦朝最早的焚书坑儒,
焚书坑儒是秦始皇从公元前213年开始的焚毁书籍;活埋方士的事件。

到明清时代的文字狱,
文字狱,在中国史学里,文字狱指在专制统治者对文人的一种迫害,《汉语大词典》定义为“旧时谓统治者为迫害知识份子,故意从其著作中摘取字句,罗织成罪”,[1]《中国大百科全书》则定义为“明清时因文字犯禁或藉文字罗织罪名清除异己而设置的刑狱。”[2]
文字狱之案件常是无中生有,小人造谣所为。较大规模的文字狱甚至可以牵连成千上万人受害。中国历史上文字狱以明清两朝最烈,清人龚自珍诗云:“避席畏闻文字狱,著书只为稻粱谋。”[3]
文字狱的本质是以言论问罪,剥夺人权,其负面影响则是愚民政策,奴化教育,压制人的思想和品格的正常发展,导致民族的衰退。需要说明的是,清朝以前的文字狱都从属于朝廷上的权力斗争,从清朝开始文字狱才发展到民间,才开始实行愚民政策和奴化教育,造成清朝“万马齐喑究可哀”的局面。

到1942年的“整风运动”,
1957年的反右运动,
双百方针
1956年4月25日,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了《论十大关系》的讲话,提出了“百花齐放,百家争鸣”的方针(双百方针)。一个月以后,中宣部部长陆定一向知识分子作了题为《百花齐放,百家争鸣》的讲话,“提倡在文学艺术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中有独立思考的自由,有辩论的自由,有创作和批评的自由,有发表自己的意见、坚持自己的意见和保留自己的意见的自由。”

到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,
1983年的“清除精神污染运动”,
1987年的“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”(备注:邓小平文摘),
再到今天的以“网络反低俗”、“网络扫黄”,“网络封锁”,
这是不是几千年封建王朝一脉相承的“网络文字狱”和“网络文化大革命”呢?
下面这份1279名政治犯名单意味着什么?是真的么?
备注:PDF containing case records of 1,279 political prisoners currently detained or imprisoned in China. 

希望中国政府能就此做个说明,这些人都犯了什么罪?
这是我的公民权利——知情权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了,
把我的公民权利(包括言论自由权利、政治权利)还给我!
我不需要你来代表我,我只代表自己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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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山淫诗一首

西山顶,
狭路中,
踩落叶,
闻啼声,
体察无为之美,
冥思欲望之都,
非无欲之圣人,
但铭记,
门前有座西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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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特色的人权=剥夺政治权利终身

想起去年签名《淋巴腺胀》被五六个国产007请去喝茶的场面,心中依然有些恐惧,那时我才发现一个事实:六十年来,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的每一个中国公民,其实都没有政治权利。
四九年后还生活在中国大陆的中国人,就像被剥夺政治权利终生的“罪犯”,如果没有死于批斗、运动、没有被枪毙,没有被饿死的话,都在卑微顽强地活着,享受着中国特色的“生存权利”。
中国特色的人权,就是私有财产、土地权利被剥夺、政治权利被剥夺、言论自由权利被剥夺后,剩下的吃饭、睡觉、做爱、结婚、生仔的权利。该权利名曰:生存权,乃是中国人唯一的人权。
当然,这个中国特色的人权,其实应该称为”中共特色的人权“,因为香港、澳门和台湾也是中国的领土,但生活在那里中国人享受的不是“中共特色的人权”,而是”香港特色“”澳门特色“”台湾特色“的公民权利。
圈里的猪虽然也有生存权,有吃有喝,但它们都逃脱不了被宰杀的命运。相比较而言,中国人的生存权就要丰富多了,统治者说:没把你关铁笼子里,没要你的命,有吃有喝就是赏你的生存权,就是你的人权。
吃饱了没事干,有什么好说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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